構建“政府+社團”善治生態
07/09/2026

社團改革的深層目標,不是削弱社團,而是讓社團更強、更健康、更有活力。行政長官岑浩輝明確指出,特區政府始終秉持澳門的事情“大家商量著辦、大家一起辦”的理念,攜手愛國愛澳社團,共同提升特區治理效能。全國政協常委、澳門中華總商會會長崔世昌更明確呼籲,要在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下,構建“政府+社團”的善治生態系統。從“庇護-依附”到“夥伴-賦能”——如何增強政社良性互動,已成為社團改革的核心命題。


一、為何需要良性互動:行政主導與多元共建的有機結合

澳門社團社會與政府的密切合作,並非今日始。回歸以來,澳門已形成了“政府引導、社團協同、民間參與”的成熟治理格局。社團深度融入社會治理、公益服務、民生保障、社群協調等各個領域,是澳門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社會力量。

然而,傳統的政社關係模式正面臨挑戰。社團過度依賴政府資源,從“社會中的組織”逐漸演變為“政府體系末梢的延伸”。與此同時,社會結構日趨多元、利益訴求日益碎片化。正是在這一背景下,政社關係需要一次深刻的重構——從“單向依賴”走向“雙向賦能”,從“行政指引”走向“協同共治”。

有社團代表指出,澳門社團長期扮演“擬政府化”與“擬政黨化”雙重角色。在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下,應通過行政、法律等方面加強社團間合作,引導愛國愛澳社團進一步彰顯服務特色。行政主導不是政府“包打天下”,而是在政府主導下充分調動社會力量,形成治理合力。政社良性互動的本質,正是行政主導與多元共建的有機結合。


二、良性互動的內涵:從“橋樑紐帶”到“治理夥伴”

政社良性互動,究竟意味著什麼?

首先是橋樑紐帶功能的深化。 行政長官岑浩輝希望社團“積極發揮社團在政府與市民之間的橋樑紐帶作用,增進良性溝通,化解潛在矛盾,促進社會包容和諧”。這一功能並非簡單“上傳下達”,而是要在溝通中化解矛盾、在協商中凝聚共識。

其次是基層治理的協同參與。 岑浩輝強調要“重點加強基層治理的體系建設和能力提升”。他希望社團“積極參與基層治理實踐,攜手完善相關體系,反映居民訴求,提出可行方案,協助政府更好解決居民的'急難愁盼'問題”。街坊總會等社團被明確為“協助特區開展基層治理和社會服務的重要力量”。基層治理是政社互動的第一線,也是檢驗良性互動成效的試金石。

第三是建言獻策的制度化參與。 岑浩輝期望社團“聚民意、匯民智”,重點就特區“三五”規劃的編制工作“建真言獻良策”。從施政報告意見徵集到“三五”規劃公開諮詢,社團的建言獻策已被納入政策制定的制度化渠道。

第四是共同維護行政主導體制。 岑浩輝希望社團“一如既往以實際行動共同維護行政主導體制,共同營造落實行政主導的良好社會氛圍”。行政主導是澳門基本法確立的政治體制核心,社團的良性互動不是削弱行政主導,而是在維護行政主導的前提下實現更高效的政社協同。


三、如何實現良性互動:雙向發力的制度路徑

政社良性互動,需要政府和社團雙向發力。

從政府層面看,核心是從“管理者”走向“賦能者”。 有社團負責人建議,政府應通過行政、法律等方面加強社團間合作。具體而言:一是完善法律制度,為社團健康發展提供法治框架;二是推進資助體系績效化轉型,讓資源流向更具社會效益的項目;三是拓展制度化參與渠道,讓社團在政策制定、基層治理中發揮更大作用。岑浩輝強調,要通過“廣泛、有效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,不斷凝聚起建設澳門特區的最大共識和最大合力”。

從社團層面看,核心是從“被動接受者”走向“主動建設者”。 岑浩輝對社團提出了明確期望:要“擔當新角色,拓展新職能,敢於新嘗試”;要“持續推進會務創新和自身能力建設,加強青年人才培養,選賢任能,建立合理人才梯隊”;要“以社會發展新需求為導向,開拓創新,持續推動社會服務智能化、專業化和高效化”,鼓勵社團從“橋樑紐帶”走向“治理夥伴”,將政社良性互動體現在具體的治理實踐中。


四、良性互動的深層意義:從“社團社會”到“善治社會”

政社良性互動的終極目標,是推動澳門從“社團社會”走向“善治社會”。

對社團而言,良性互動意味著從“等靠要”走向“強身健體”。岑浩輝期望社團“建真言、獻良策,不斷提升參政議政能力”。當社團不再只是政府的“執行者”,而是政策的“共建者”、民意的“彙集者”、服務的“創新者”——社團的價值便從“補位”走向了“共創”。

對政府而言,良性互動意味著治理效能的系統性提升。岑浩輝指出,要通過“廣泛、有效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,不斷凝聚起建設澳門特區的最大共識和最大合力”。當政府的政策制定有了社團的專業建議和民意基礎,當政府的公共服務有了社團的協同配合和基層網絡——治理便不再是政府的“獨角戲”,而是全社會的“大合唱”。

對澳門社會而言,良性互動意味著“一國兩制”制度優勢的充分釋放。社團通過選舉或推薦進入立法會、市政機構,將基層民意轉化為政策建議,構建起行政、立法、司法、社團“四位一體”的高效管治體系,實現政府治理與民間自治的有機融合。“政府+社團”的善治生態系統,既是“一國兩制”下澳門特色治理體系的獨特優勢,也是澳門治理現代化的重要標誌。


結語:讓政社良性互動成為澳門治理的亮麗名片

岑浩輝強調,面對“一國兩制”實踐的新形勢、新任務,希望社團“傳承創新,再接再厲,發揮更大的作用”。政社良性互動的構建,不是一項可以畢其功於一役的任務,而是一個需要持續探索、不斷優化的過程。當“政府+社團”的善治生態系統真正形成,當社團從“橋樑紐帶”成長為“治理夥伴”,當政社關係從“庇護-依附”走向“夥伴-賦能”——澳門便不僅能證明“一國兩制”行得通,更能證明“一國兩制”辦得好、走得遠。這,正是政社良性互動的終極意義。



(澳門學者同盟創會主席吳志良——社團改革之四)